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右玉县位于山西省西北端。境内四周环山,南高北低,苍头河纵贯南北,东西宽45.7公里。南北长67.7公里,总面积1967平方公里。全县平均海拔1400米,属黄土丘陵缓坡区,北与西北以古长城为界,与内蒙古的凉城、和林格尔县毗邻,东连大同市左云县,南与山阴县、平鲁区接壤。全县辖4镇6乡,251个行政村,居住着汉、满、蒙、回、藏、苗、彝、畲8个民族,总人口10.5万,其中农业人口8.5万。右玉县自古为我国北方要塞,这里自春秋以前一直为北方少数民族所占领。三国时,由于连年混战,匈奴侵边,人口流失,右玉一带成了荒无人烟之地。秦初置善无县,因拓跋圭建都盛乐(今和林格尔北),右玉属都城近郊,史称“盛乐金陵”。西汉高祖初,境内又增设中陵县,隶雁门郡。明洪武二十五年置定边卫。永乐七年又设大同右卫。正统年间又将边外玉林卫并入右卫,改称右玉林卫,属大同府。清初改名右玉卫。雍正三年设立右玉县,归朔平府,府治设在右玉。民国时废县留府,归雁门道。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,是革命根据地。